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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新春印花賞 儲印換高達HK$400優惠券!

活動日期
14/1 - 19/2/2023

 條款及細則:
  1. 須登記成為The Point 會員〈下稱會員〉方可參加,並必須使用The Point App才能領取及使用電子餐飲及購物優惠券。優惠券只適用於個別參與商場之指定參與商戶,換領時請留意優惠券所屬商場;每張餐飲電子優惠券面值HK$50,須單一消費滿HK$150方可使用(以折後價計算),每次交易最多可用5張;每張購物電子優惠券面值HK$100,須單一消費滿HK$300方可使用 (以折後價計算),每次交易最多可用5張。
  2. 「新春印花賞」推廣活動〈下稱活動〉推廣期為2023年1月14日至2月19日〈下稱推廣階段〉。整個推廣階段內,每人最多可獲發電子印花50個。未使用的印花會於2023年3月4日晚上11時59分由系統自動刪除,時間以The Point會員系統為準。恕不接受會員同日以不同姓名或以多部手提電話重複換取電子印花。
  1. 推廣階段內會員於新鴻基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下稱「新鴻基地產」) 旗下的apm、WWWTC世貿中心、大埔超級城、元朗廣場、新翠商場、新都廣場及置富南區廣場〈下稱參與商場〉以有效個人電子貨幣單一簽賬購物淨額滿HK$100可獲電子印花一個、滿HK$200可獲印花兩個,如此類推。會員憑指定印花數量即可換領電子餐飲優惠券或電子購物優惠券套裝。每人每日最多可獲發電子印花25個。會員須親臨參與商場的顧客服務中心或禮賓櫃檯換領禮品。電子優惠券數量有限,換完即止。
  1. 每套有效收據只可登記電子印花及The Point會員積分各一次,不可與商場其他優惠及推廣活動同時使用,免費泊車優惠除外。
  1. 換領電子優惠券時一併扣除電子印花,一經扣除將不獲補發。電子印花不可兌換現金或其他產品。優惠券最後換領日期及時間為2023年3月4日晚上9時。優惠券使用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 日,逾期作廢。
  1. 所有商戶機印發票及電子貨幣付款存根必須為機印,清晰顯示由參與商場之商舖發出,及清晰列明商舖名稱、商舖號碼、發票編號、交易編號、交易日期、消費金額及消費貨品。有效個人電子貨幣包括信用卡、易辦事、借記卡、Apple Pay、 BoC Pay、Google Pay、PayMe、 Samsung Pay、銀聯手機閃付、銀聯二維碼 、微信支付、支付寶或受《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第584章)規管的其他儲值支付工具(包括但不限於新地商場禮品卡、八達通、八達通銀包、Tap & Go拍住賞及TNG Wallet)。
  2. 若以手機應用程式/ 微信官方帳號上載發票登記積分,每張上載發票之消費金額上限為HK$30,000,超過HK$30,000的單據亦可上載至手機應用程式 / 微信官方帳號,惟HK$30,000以外的積分將不獲兌換。會員如欲全額登記超過HK$30,000的單據,必須在消費交易日起計14天內親自前往消費之商場禮賓櫃檯 / 顧客服務中心登記積分。登記積分金額以商戶機印發票 / 相符電子貨幣付款存根兩者中之最高金額計算(唯折扣、使用現金券、任何優惠券或優惠代碼之扣減金額部份則不能用以登記積分)。
  1. 登記消費及積分金額以商戶機印發票/ 相符電子貨幣付款存根兩者中之最高金額計算(唯折扣、使用現金券、任何優惠券或優惠代碼之扣減金額部份則不能用以登記)。
  2. 分期付款之單據均以商戶機印發票之全數金額計算。訂金付款及餘額付款均以相應商戶機印發票之金額計算。
  3. 恕不接受任何分拆簽賬,顧客於同一商戶之消費簽賬不可分拆成多張發票或簽賬存根以登記消費及積分或換領獎賞,故機印發票的金額必須與該次交易的簽賬額相同。
  1. 消費及積分登記只接受購買指定節慶食品券(只限月餅券(包括雪糕月餅券)、賀年糕點券、粽券及臘腸券)發出之消費單據,但恕不接受使用此指定節慶食品券及以下商戶或交易發出之消費單據:Apple商戶、旅行社、健身及美容中心、過境巴士站、地產代理公司、老人院、醫務所/牙醫診所、停車場、洗車及汽車美容、汽車產品及服務、購買泊車卡、小賣車、展覽場地、臨時展銷攤位/Pop Up Store(有關商戶名單將不時作出更新,恕不另行通知,詳情可聯絡商場顧客服務主任)、新翠花園4樓商場商戶、寫字樓客戶、酒店、銀行服務、保險計劃的保費、貨幣兌換店、學費/會籍費/月費、購買或增值八達通、任何增值服務或繳費、郵購、傳真訂購、電郵訂購、電話訂購、網上購物(網上購買電影戲票除外)、任何台費、電話卡費用、門券銷售服務(如商場活動、演唱會門票)、購買香港挪亞方舟及天際100入場券、以貨品作貼換交易、購買新地商場禮品卡、購買或使用禮券、現金券、Point Dollar、新地商場贈券、電子優惠券、禮品卡、會員卡、積分卡、折扣卡、增值卡、鞋券、湯券、飲品券、食品券、餅卡及婚嫁禮券(包括但不限於西餅卡、唐餅卡、婚嫁禮卡及婚嫁禮券)、購買金粒、金條及供金會、以現金繳付之發票、手寫/重印/影印本之消費單據及付款存根、退款、未誌賬或不合資格的交易。
  2. 職員有權要求會員提供簽賬所使用之八達通、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等介面作核實及確認有關交易之資料之用。如有需要,商場職員有權要求會員提供相應文件及身份證明文件作核對及確認有關交易之用。
  1. 所有消費、積分登記及獎賞換領均以The Point系統登記之記錄為準,若所輸入之資料不實或不正確,導致無法換取電子印花及登記積分,新鴻基地產和參與商場恕不負責。
  2. 如有任何因網絡、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新鴻基地產和參與商場之事由,而使會員之獎賞換領及登記記錄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新鴻基地產和參與商場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 新鴻基地產和參與商場商戶之員工及親屬均不可參加上述活動,亦不得代顧客換領,以示公允。
  1. 新鴻基地產及參與商場有權隨時修改條款及細則、更改或終止優惠,毋須就有關更改或終止另行通知,亦恕不承擔任何有關優惠或條款更改或終止所引起的責任。
  1. 新鴻基地產和參與商場保留修改活動細則及任何爭議之最終決定權,恕不另行通知,參加者不得異議。
  2. 須受The Point 綜合會員計劃之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瀏覽The Point 網站thepoint.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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