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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apm x PINK & VEN 春日遊樂場.城市漫步

活動日期
21/3 - 31/5/2024
活動時間
12nn-11pm

 

條款及細則:

  1. 有效的電子貨幣,包括信用卡、易辦事卡、扣賬卡、Apple Pay介面 、 BoC Pay介面、GooglePay介面、PayMe介面、 Samsung Pay介面、銀聯手機閃付介面、銀聯二維碼介面、微信支付介面、支付寶介面或受《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第584章)規管的其他儲值支付工具(包括但不限新地商場禮品卡、八達通、八達通銀包、Tap & Go拍住賞及TNG Wallet)。
  2. 所有商戶機印發票及電子貨幣付款存根必須為機印,清晰列明商舖名稱、商舖號碼、發票編號、交易編號、交易日期及消費金額。
  3. 已經換領禮品之發票會被蓋印,以示成功換領,任何人不可以已蓋印之發票要求換領其他優惠。任何多於消費金額要求之餘額亦不可享有其他優惠。
  4. 恕不接受以下商戶或交易發出之消費單據:Apple商戶、旅行社、健身及美容中心、酒席、過境巴士站、地產代理公司、醫務所/牙醫診所、停車場、洗車及汽車美容、購買泊車卡、小賣車、展覽場地、臨時展銷攤位/Pop Up Store(有關商戶名單將不時作出更新,恕不另行通知,詳情可聯絡商場顧客服務主任)、寫字樓客戶、酒店、銀行服務、保險計劃的保費、貨幣兌換店、學費/會籍費/月費、購買或增值八達通、任何增值服務或繳費、郵購、傳真訂購、電郵訂購、電話訂購、網上購物(網上購買電影戲票除外)、任何台費、電話卡費用、門券銷售服務(如商場活動、演唱會門票)、購買香港挪亞方舟及天際100入場券、以貨品作貼換交易、現金券、Point Dollar、新地商場贈券、購買新地商場禮品卡、新地商場電子贈券、禮品卡、會員卡、積分卡、折扣卡、增值卡、點數卡及食品券(包括但不限於如餅券、月餅券、糭券及臘腸券)、購買金粒、金條及供金會、以現金繳付之發票、手寫/重印/影印本之消費單據及付款存根、分拆簽賬取消、退款、偽造、未誌賬或不合資格的交易,以及參與商場決定之其他類別。
  5. 主辦機構及其製作公關公司、參與商場商戶之員工均不得參與上述活動,亦不得代顧客換領,以示公允。
  6. 是次換領及優惠須受The Point綜合會員計劃之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瀏覽The Point網站(thepoint.com.hk)。
  7. 如有任何爭議,新鴻基地產(銷售及租賃)代理有限公司及apm保留最終決定權。
 
*景點4之AR互動拍照站將於5/5/2024完結,敬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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